臺灣 中國 遺產繼承登記業務

臺灣 (中華民國) 人死亡的狀況

○ 在日本的房地產適用臺灣(中華民國)的法律(日本通則法第36條.中華民國涉外民事法律)



必備材料(事例)

1. 戶藉副本

取件方法

1. 赴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授、在權書上要簽名及蓋章(需要親自申請) 必備印章、印章證明書、護照、等

2. 送授權書為在臺灣居住的受任者

3. 受任者要取戶藉副本

4. 受任者要取戶藉副本

5. 外交部的認證

6.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認證


2. 遺產繼承系統圖


3. 遺產分割協議書

遺產繼承人全部人的印章證明書


4. 居民票副本(遺產繼承人)


※ 關於臺灣國內的文件、需要日文的翻譯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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